农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地杰 2023-07-03 17:53 编辑:admin 261阅读

一、农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没有。还有,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是两个不同的银行。农村信用社有过一段时间归农业银行领导。

二、农村农业发展论文

按照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要求写论文,写完即可申请毕业。

三、农村农业发展提案

长期以来,农产品贸易一直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游离于国际贸易纪律的有效约束之外,农业保护始终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国内农业政策之中,以至于在历轮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谈判中,尽管农业贸易问题被试图纳入总协定的管理框架,却常常在实际中不能如愿以偿。因此,长期以来没有一个能够协调管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国际农业规则供各成员来遵循。

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曾把农业贸易问题列为该轮多边贸易谈判的议题之一,美国提出大幅度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并要求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但遭到欧盟的拒绝,因而该轮谈判未能就抑制农业保护主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同样,在1973-1979年长达五年的东京回合谈判上,也因为美欧两个农产品贸易大国的冲突,在众多的农产品的议案中,最后仅就牛肉和奶制品达成了两项协定,农业贸易自由化进展甚微。在当时的关贸总协定农业多边贸易体制下,由于对农业保护主义不能有效地的约束和抑制,因而发达国家利用总协定的体制缺陷,极力推行农业支持和干预政策,造成农产品严重结构失衡和过量生产。

而为缓解库存压力,处理剩余产品,发达国家又采取巨额出口补贴向国际市场倾销农产品,以致80年代初以来,国际农业贸易冲突不断升级,严重扭曲了国际农产品市场,同时也增加了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及纳税者的负担,对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也产生了严重不利的影响。

1986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时,农业贸易问题被确定为本轮谈判的中心议题。农业谈判主要在三大利益集团之间展开,即美国,欧共体和凯恩斯集团(即澳大利亚、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新西兰、哥伦比亚、斐济、匈牙利,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及乌拉圭十四国)。由于大幅度削减农业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对美国极为有利,而有可能使欧共体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和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美欧的出口补贴大战和对本国农产品市场的保护使凯恩斯集团出口损失惨重,这样使三方利益尖锐对立导致农产品贸易谈判面临巨大困难,一直在希望与失望的反复中艰难进行。在审议各种提议和意见的谈判初期似乎一切都有希望,但随着向实质性问题的接近,分歧便呈尖锐化的态势。

乌拉圭回合原计划用四年的时间完成各项议题的谈判任务,然而由于农产品贸易谈判不时地充满火药味,谈判代表们多次闹得愤愤而散,至使谈判几度陷入破裂的边缘。

目标

乌拉圭回合确定的农业谈判目标是,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扭曲的贸易环境;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强化了的且行之有效的关贸总协定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中;有一个灵活处理农业结构调整与收入不稳定等国内问题的合理途径,减少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失衡和不稳定因素。因此,本轮谈判把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农业贸易多边谈判的主要议题:

(1)通过削减进口壁垒来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

(2)改善竞争环境,加强一切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产品贸易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以及其它措施的使用规则(包括逐步减少它们的消极影响和探究其根源);

(3)减少卫生及植物条例、避免可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的消极影响,由此实现农业贸易更大的自由化,把一切影响进入市场和出口竞争的措施置于关贸总协定规则及纪律约束之下。

历程

农业谈判困难重重,谈判实际上被几个主要农业贸易国(主要是美国、欧盟)的利益冲突所左右。

在乌拉圭回合的初期,美国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了关于“农业贸易改革框架”的“零点方案”,提出10年内取消农业补贴,并最终于2000年取消对农业贸易的补贴保护。这一方案受到“凯恩斯集团”等中、小农产品出口国的支持,但欧盟迫于国内政治集团的压力和为保护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成员国的利益,认为美国所指向的“共同农业政策”(CAP)是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仅同意在某些方面逐步恢复正常贸易秩序,而坚持认为“零点方案”不合实际,由此使谈判处于僵持状态。美欧双方在后来的谈判中,虽然互相作了一定的让步,但仍不能达成统一的协定。有鉴于此,1991年12月,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向各方提交了一份“主席裁定案文”的一揽子文件草案(或称《最后文件草案》),以期尽早结束谈判。该文件规定如以1986-1990年作为基年统计,按财政支出来计算,农业出口补贴削减幅度为36%,按数量形式来计算,削减幅度则为24%,在1993-1999年之间完成。以1986年-1988年为基年统计,直接付给农民的国内补贴也会在上述同一时期削减20%。所有的非关税壁垒(如配额等)都需转换成关税,在1993年-1999年之间,关税的平均削减幅度为36%。然而,这个方案也被欧盟所拒绝,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此后,又经过多次艰苦的谈判,美欧双方终于作出让步,于1992年11月20日达成了《布莱尔大厦协定》,其主要内容是:(1)进口壁垒关税化,并在其1986-1988年平均关税等值的基础上降低36%。(2)出口补贴的预算支出和有补贴的产品出口量在1986-199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36%和21%;(3)综合支持总量(AMS)从1986-1988年的基础上减少20%,但产量控制计划的直接支付款项不在减少之列;(4)1995年欧盟市场准入为基准期1986-1988年消费的3%,到2000年增加至5%。此外,《布莱尔大厦协定》还规定1995-96年度欧共体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不得超过512.8万公顷,以后逐年减少,减少的面积要反映出欧盟可耕作物面积的年休闲比率,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基础面积的10%。在此基础上,谈判各方终于在1993年12月15日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即WTO农业协定)。

四、农村农业发展局属于什么单位

农村农业局是国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等等

五、农村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农业服务中心以向农民推广农业技术为主要职责,主要做:

一、推广普及农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

二、抓好农业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指导、管理工作。

三、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人畜饮水工作;搞好水利资源和设施管理工作。

四、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并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

五、做好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抓好农村商贸流通工作。

六、掌握本辖区内种养殖业基本情况,强化植物疫病防控,鼓励并积极引导种养殖户生产加工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减少种养殖过程中的农药残留和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