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机农产品标准

金地杰 2023-07-09 19:54 编辑:admin 250阅读

一、国家有机农产品标准

有机农产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有机农业的原则是,在农业能量的封闭循环状态下生产,全部过程都利用农业资源,而不是利用农业以外的能源(化肥、农药、生产调节剂和添加剂等)影响和改变农业的能量循环。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是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种生产因素的有效循环,不打破生物循环链的生产方式。

二、有机农作物的标准

1.生产标准: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

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品的有

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适用于有机生产的

全过程,主要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

野生植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

养殖及其产品的运输、贮藏和包装。

2.加工标准:规定了有机加工的通用规范和要

求,适用于以GB/T19630.1生产的未加工产

品为原料进行加工及包装、贮藏和运输的全

过程,并包括了有机纺织品的内容,该部分

的适用范围为棉花或蚕丝纤维材料的制品,

不包括毛类等制品。

3.标识销售:规定了有机产品标识和销售的通

用规范及要求,适用于按GB/T19630.1、

GB/T19630.2生产或加工并获得认证的产品

的标识和销售。

4.管理体系: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

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

范和要求,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加工

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

三、中国有机农业标准

绿色食品执行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全程质量控制标准。

属于推荐性国家农业行业标准AA级等效采用欧盟和IFOAM的有关标准的原则;A级产品标准参照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欧盟质量安全标准,绿色食品标准高于国内同类标准的水平。

有机农产品执行生产加工、贮运技术标准、无环境和产品质量标准。

它是以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基本标准为代表的民间组织标准和各国政府推荐性标准并存。

强调生产过程的自然与回归,与传统所指的检测标准无可比性。

无公害农产品执行环境质量、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国家及行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为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

四、有机农业标准由哪些

水溶性肥料的种类有很多,大致可分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等,中国农业行业标准对相关肥料的质量有明确的要求。

1.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以氮、磷、钾大量元素为主,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以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或钙、镁中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1107-2010,该标准规定,固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微量元素含量 ≥ 0.2-3.0%;液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 ≥ 500 g/L,微量元素含量 ≥ 2-30 g/L。

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由钙、镁中量元素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或添加以适量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2266-2012。该指标为:液体产品Ca ≥ 100 g/L,或者Mg ≥ 100 g/L,或者Ca+Mg ≥ 100 g/L;固体产品Ca ≥ 10.0%,或者Mg ≥ 10.0%,或者Ca+Mg > 10.0%。

3.微量元素水溶肥料,由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按照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NY1428-2010。该标准规定,固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 ≥ 10%;液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 ≥ 100 g/L。

4.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以游离氨基酸为主体,按植物生长所需比例,添加以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或钙、镁中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分微量元素型和钙元素型两种类型。产品执行标准为NY1429-2010。该标准规定:微量元素型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的游离氨基酸含量,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分别不低于10%和100 g/L;至少两种微量元素的总含量分别不低于2.0%和20 g/L。钙元素型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也有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两种,各项指标与微量元素型相同,唯有钙元素含量,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分别不低于3.0%和30 g/L。

5.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是一种含腐植酸类物质的水溶肥料。以适合植物生长所需比例腐植酸,添加以适量氮、磷、钾大量元素或铜、铁、锰、锌、硼、钼微量元素制成的液体或固体水溶肥料。产品执行标准为农业行业标准NY1106-2010。产品标准规定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腐植酸含量分别不低于3%,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大量元素型液体产品的腐植酸含量不低于30 g/L,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200 g/L;含腐植酸微量元素型固体产品的腐植酸含量不低于3%,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6%。

五、有机农业标识

发源地不同。无公害食品主要起源于中国,“无公害”一词从国外引入,绿色食品起源于中国,有机食品和有机农业的发源地是欧洲。

标识不同。无公害食品及绿色食品的标识都是唯一的。有机食品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认证机构其标识不相同,2005年4月1日,我国出台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在国内通过有机认证的产品包装除要粘贴认证机构标识外,都需加贴国家标识。

认证机构不同。无公害食品由农业部及各省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办公室统一认证;绿色食品的认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的统一认证和最终认证审批,各省、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协助认证;有机食品的认证是由具有有机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不同。无公害食品的认证以检查认证为主、检测认证为辅;绿色食品的认证以检测认证为主;有机食品的认证是在国家认监委的监督下,由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认证。

标准不同。无公害食品禁用高毒高残农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农药;绿色食品推畅减量化使用常规农药、化肥;有机食品不能使用农药、化肥、食品添加剂及转基因物质。